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趋好。我国正扎实推进陆海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重点任务,并不断强化海洋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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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方面,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在碳排放方面,生态环境部表示,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不断强化海洋环境监管
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在本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趋好。当前,我国正扎实推进陆海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等重点任务,并不断强化海洋环境监管。
据介绍,目前,我国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2022年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7.4%,总体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总体改善,自2021年以来已持续消除“不健康”状态。
胡松琴介绍,2022年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深入落实《“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二是以总氮治理与管控为抓手,有序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三是以入海排污口监管为重点,不断强化海洋环境监管;四是组织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逐步摸清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家底”。
胡松琴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谋划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提升、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重点入海排污口整治、京津冀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提升等五项行动。
持续加大入海氮磷污染治理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在本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洋氮磷污染来源广泛复杂、陆海压力叠加,陆海统筹、区域协同治理要求高,治理难度大、成本高。随着入海排口排查整治和入海河流总氮管控措施逐步推开,海水养殖、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和监管不断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监管力度逐步加大,陆源和海上氮磷污染的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王菊英指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划计划作出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继续加快推进《“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强化沿海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持续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等措施,逐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据介绍,自2022年2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省市,做好陆海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有序开展,环境风险应对能力逐步提升,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具体来看,2022年,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重点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平均值为63.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与有关部门一同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技术帮扶,进一步压紧压实沿海地方主体责任,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高度重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
近日,日本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此,生态环境部表示,高度重视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在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方面,2021年、2022年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摸清目前相关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的本底情况。监测结果表明,我国管辖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总体处于历年涨落范围内。
当前,生态环境部按照监控重点区域、覆盖管辖海域、掌握关键通道的思路,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后续,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强有关监测工作,及时跟踪研判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海洋辐射环境可能的影响,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人民健康。
此外,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还介绍了碳排放配额发放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据介绍,近期,全国碳市场启动了2021、2022年度的配额发放和履约工作,共纳入发电企业2200多家,两年度分别履约、配额清缴时间均截至2023年底,每家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目前,已基本完成配额发放,清缴履约工作已全面展开。
刘友宾表示,在夯实碳排放数据质量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组织编制下一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研究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路线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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