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料图)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如下: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深圳市
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撤销担保总额为 34,793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93%,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控
股、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根据自身的实
际运营需要,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能改善其经营状
况,保障公司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履行对外担保审议和决策程序,并履行了对外担保的
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梅月欣 王丽娜 刘 科
赵新炎 郑水园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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