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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同学志愿,害人又害己

来源:北京晚报


(资料图片)

据湖北荆州市公安局消息,7月2日,有考生报警称自己的高考志愿被篡改。警方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并积极劝投;7月3日,违法行为人项某宇自首。据悉,项某宇因与同学关系不好,就拍下同学的准考证号,多次尝试密码,最终成功登录同学的账号并篡改其志愿。目前,公安机关给予项某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省招办已准备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

“七分考,三分报”,志愿填报的结果,直接决定考生的前途。看到自己志愿被篡改,而且过了网报截止日期,受害人该有多绝望。同为考生的项某宇,对如此后果不可能不了解。

项某宇称自己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想改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现在很后悔、很害怕。精心策划可曾感到害怕?多次尝试密码过程中可曾有过悔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恶意破坏别人前途,性质相当恶劣,理应受到法律惩处。据介绍,项某宇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的罪行。被行拘5日,将成为他人生中抹不去的污点。给别人使绊子,何尝不是给自己挖坑。

篡改他人志愿的行为,历年都有。2019年,浙江台州一学生因妒忌篡改3名同学的志愿;2021年,河北一考生觉得同学影响自己学习,就改了别人的志愿……教育部特别发布提醒,要求考生做好个人信息防护,谨防志愿遭篡改。细数历年案例,无不是同学作案,或是关系不好,或是眼红嫉妒,或是泄私愤。无视同窗之情,漠视纪律道德,实在令人痛心。

值得点赞的是,湖北招生部门给了受害人重新填报的机会,这是符合规则的人性化之举。相较于事后弥补,更应该事先杜绝。除了提醒考生增加防范意识,校方也要增加法治教育,让恶意篡改者不敢伸手。此外,相关部门应研判是否能够完善填报程序,让篡改者无从下手,同时让受害者能够尽早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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