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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不断完善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领域的产能布局,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眉工业园区”或“甲方”)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建设新能源锂电材料生产线及相关生产设施、配套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50亿元。
(二)项目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3年 7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甘眉工业园区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