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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资讯!三峡新材: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资料图片)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因201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原子公司深圳恒波部分手机贸易业务不具商业实质,导致2018年年报信息不准确;2022年公司为关联方深圳恒波代偿银行借款3,022万元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许锡忠、张金奎、杨晓凭、刘逸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加强法规学习,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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