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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挂账怎么处理?没收质保金账务处理?

来源:财讯快报网

质保金挂账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帐务处理:甲方根据乙方开据的工程发票,借记:在建工程等工程类科目或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一般质保金应是全部价款的差额部分在其它应付款贷方挂帐.质保期完成后,再做支付处理.乙方在收入形成时,按收入的比例预提售后服务费借记: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或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贷记:预提费用或营业收入;质保金到期收回时:冲减预提费用及其他应收款(质保金);无法收回时,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 质保金就是"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一般应预留工程总额的5%-10%作为质保金.其做法应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质保期限和价款比例.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再进行的费用.过了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再退还质保金,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履约责任,对施工项目进行质保,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如无质量问题,应按双方的约定,甲方给付 已乙方预留的质保金.

没收质保金账务处理

质保金一般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质量保修金及质量保证金两种不同含义,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1、企业为质保金缴纳方的,被扣留质保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质保金

2、企业为质保金收款方的,扣留对方质保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质保金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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