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打还手算互殴 相关定性让公众信服还需厘清更多疑问|荔枝时评|当前速递

来源:荔枝新闻


(资料图片)

文/舒圣祥

(作者舒圣祥,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网友一片质疑。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后排坐了5个人,两个大人三个小孩。列车行进过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其间多次撞击其所坐椅背。由于无法忍耐孩子多次撞击其椅背的行为,该女子回头制止,引起家长不满,双方因此起了争执。争执中,孩子家长扇了该女子一巴掌,该女子予以还击。最终,该女子被罚款200元,另一方则被罚款500元。

尽管警方劝说双方和解长达几小时,被掌掴女孩始终表示不接受和解也不需要赔偿,只需对方接受该有的处罚。哪怕自己同样挨罚,也不能让对方逃过处罚,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的处事态度,得到了网友的肯定。与此同时,警方的处罚结果,却遭到了网友们几乎一边倒的质疑:被打了还要被罚?凭什么被打了不能还手,是不是得躺下?法律难道真的要求我们,被打耳光了,也不能打回去?

事实上,警方虽然同时处罚了涉事双方,具体处罚方式上还是有所区别的。200元和500元的处罚,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区别不大,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责任承担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态度体现。很多人之所以为此感到愤愤不平,主要因为警方的互殴性质认定。因为在公众朴素的法律情感里,被打了还回去,应属正当防卫。去年,一则普法视频说,面对殴打要及时报警,不要轻易还手,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互殴,也曾引发过热议。

如何准确界定互殴与正当防卫,历来是个司法难题。“昆山反杀案”等轰动一时的刑事案件认定正当防卫尚且这般不易,因为生活琐事引发的社会治安纠纷自然更是如此。这大概也是警方为什么愿意花那么多时间试图促成双方和解的原因所在。因为相关行为在实践中往往表现得十分复杂,并不像网友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明了;某些网友之所以觉得警方的处理不可思议,主要因为并未像警方那样真正贴近事件,以及多角度深入了解事件。

图源:IC photo

到底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双方力量对比、智力状况、是否持有器械、不法侵害和防卫手段、强度等因素,全面、综合地考察分析,才能作出准确判断。一般来说,因琐事引发的双方互相争吵、殴斗,如果双方都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确较难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行为目的不具有防卫意图,行为的非正当性会阻却行为的合法性。

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性质就会不同。比如,一方突然使用杀伤性很强的凶器,或者一方已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此时,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还手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构成正当防卫。

专业的事必须交给专业的人,公众应该尊重并且相信司法的公正;但与此同时,司法者作出的相关结论,能不能让公众信服,同样重要。具体到本案,即便只能依法认定为互殴,能否根据其中是非曲直,做出更契合公众认知的处理?公平正义的处理,说起来或许容易做起来的确很难,但既然身在其位也只能直面困难。那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思维,非但无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而且注定两边不讨好,公众也会越来越难以接受。

欢迎关注荔枝锐评(lizhirp)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