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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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莫大幸运,反之则很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一辈子都走不出学生时代留下的阴影。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将害群之马挡在门外,意义十分重大。
研究表明,实施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的作案人存在着明显的性倒错、恋童癖、儿童性骚扰、儿童性虐待倾向,而“成瘾性”是对未成年人再次实施性侵害的主要驱动力之一。2019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01起,167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5.48%;施害人对同一受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有47起,占比15.61%;一人性侵多人的案例84起,占比27.91%。换言之,让这些人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孩子,无疑可以最大程度地防范于未然。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因素限制,之前在教师准入关上存在把关不严问题,一些品行不良、不适宜当老师的人混进了教师队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尤其是极少数“色狼”老师,更是人神共愤,屡屡刺痛公众神经。
痛定思痛,如何将害群之马拦在校园之外,成了共识。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将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2021年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同时,规定“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为了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国家层面的法规出台之后,各地纷纷响应跟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陆续在多地付诸实施,天津等地就已经出台条例要求学校不得聘用有性侵害、性骚扰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有的地方,还成功揪出了试图“隐藏”前科的劣迹教师。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就有一名来自浙江宁波的中学老师王某,他隐瞒自己曾在办公室对两名未成年女生实施猥亵而被行政拘留八日的事实,离职后前往余姚市一所中学应聘。王某被不予录用,余姚市检察院同时认为王某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将线索移交宁波市某区检察院进一步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在上述基础上,《通知》的出台可谓水到渠成,进一步完善了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比如,就查询范围而言,不仅止于有猥亵性侵等前科的“色狼”教师,还包括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一言以蔽之,准入查询的对象基本上涵盖了所有阶段的教职员工,既包括大学,也包括中小学,而中小学不仅包括老师,还有保安、教务、保洁等等,从准入端夯实了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
教书育人,必须坚持师德第一标准。通过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推进,以信息化、数字化提升教师队伍治理能力,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本着突出重点、逐步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随着相关部门对查询制度的统筹完善,对查询内容的进一步明确,教育部将逐步拓展查询的违法犯罪内容,不断加强从业禁止制度的落实。
全面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关口前移构筑一道日益严密的制度防火墙,是防范“狼师”的有效手段。不讲师德,品德败坏的人没有资格站上讲台。把劣迹教师清出学校这片净土,才能让所有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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