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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昌俊
(作者朱昌俊,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巴啦啦小魔仙》黑魔仙扮演者周娇发布视频,称自己孕期及生产后,丈夫多次莫名收到涉黄短信。
根据周娇讲述,在怀孕之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自从开始产检,注册了某些APP之后,就疯狂地收到骚扰短信,“好像手机号码被突然间卖给了某种组织一样”。
目前还无法确认信息到底如何泄露,但根据短信中直接点名“老婆哺乳期,孕期不方便”等信息来看,说明信息的泄露是极其“精准”的,相关APP以及注册了会员的母婴店等或难逃嫌疑。周娇搜索发现,很多孕妈妈有着和自己一样的遭遇,这样的信息泄露已非孤例。特殊行业盯上了孕妈妈的丈夫,“定向”发送骚扰短信,真是荒唐又无耻。
建立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基础上的“精准营销”,应该很多人都遭遇过。刚买了新房,就接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营业执照刚办好,骚扰电话就蜂拥而至;网上报考后,培训班骚扰电话响不停……这类问题实在太常见了,大家见怪不怪,也心知肚明——很多行业都有“内鬼”,将客户的个人信息贩卖给第三方。
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今年2月末一份刑事判决书就显示,某保险公司多名员工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售卖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共计近27万元。就在上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也发文指出,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严重。为谋取非法利益,他们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涉及金融、房产、车辆管理、医疗、通信、物业等多个行业。
针对行业 “内鬼”非法泄露、贩卖个人信息乱象,相关法律早有跟进。2017年,“两高”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对于公民的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只要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为了严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该司法解释还降低了入罪标准,规定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只要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即大概率意味着信息被泄露,继而被骚扰。我们不应默认、放任,让“内鬼”作祟。特别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不该再拿它没办法。像周娇这样怀疑个人信息在某些途径被泄露,是否能够依法维权?是否有相应的投诉举报途径?这些问题都应该有解。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关乎个人信息安全感,也关乎社会信心。虽然法律对“内鬼”的惩罚力度提升了,但若不能确保惩罚的靴子落地,就不足以让“内鬼”收手。除了施以更有效的治理手段,还需要更精准发力。同时,个人信息泄露背后,往往对应着种种违法行为,如电信诈骗、违规群发营销短信等。在打击这些违法行为时,有必要依法追溯泄露的渠道和源头,加强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力度。推进常态治理、强化协同治理,对一些高发行业更要重点关注,让“内鬼”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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