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证监局5月17日消息,近日,天津证监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23年4月,证监会提出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债券融资增信新路径,符合发债条件、具有发债需求的企业可以主动对接参与,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以下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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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我市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利用信用保护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作为支持民企发债的信用衍生产品,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信用增进机构、证券公司等符合条件的机构创设,在拓宽民企债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投资者预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11月,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首批推出红狮控股等4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2022年5月,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中证金融与证券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联合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2022年12月,首批央地合作增信模式(中证金融与地方担保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支持民营房企债券融资项目落地。2023年4月,证监会提出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债券融资增信新路径,符合发债条件、具有发债需求的企业可以主动对接参与,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二、及时报送融资需求
请各民营企业及时学习了解信用保护工具相关政策,尽快摸排债券融资需求,于5月19日17:00前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填写并提交调查问卷。针对有债券融资需求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做好支持服务。
天津证监局市金融局市工商联
2023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