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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2023年一季度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专项统计。本专项统计范围包括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承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承销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统计结果摘要如下:
一、绿色公司债券。2023年一季度作为绿色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30家,承销(或管理)34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361.85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13只,合计金额226.54亿元。
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2023年一季度作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共24家,承销33只债券,合计金额316.9亿元。
三、民营企业公司债券。2023年一季度作为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共26家,承销(或管理)58只债券(或产品),合计金额578.03亿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39只,合计金额309.03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2023年一季度参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证券公司共85家,合计中标金额923.47亿元,合计中标地区22个。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