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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4月7日电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7日消息称,根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遴选细则(2020版)》相关要求,协会已于近期完成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名单》(简称“《名单》”)2023年度第一次评估更新,经征询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本次是2023年第一次更新《名单》,更新后的《名单》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市场覆盖度进一步提升,名单内投资人各月末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量较上次更新提升近6%。
二是覆盖主要成熟投资人类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基金、外资等各类投资人。同时,此次更新还调出了部分实际参与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活跃的投资人,《名单》有效性进一步提升,被调出的机构满足条件可再次申请或经定期评估成为专项机构投资人。暂未纳入《名单》的机构可作为特定机构投资人参与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交易,由主承销商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协助履行投资人加团流程。
交易商协会表示,更新后的《名单》可有效满足各类投资人对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交易需求,充分发挥投资人群体在推动定向发行市场纵深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持续优化定向发行机制安排及定向投资人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定向发行市场活力,持续提升银行间市场多层次制度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