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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河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同意张家口银行2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计划发行额度,并在发行后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行二级资本。
河北银保监局表示,张家口银行发行和管理二级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应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本期二级资本债券的减记条款,且不包含赎回激励条款;本期二级资本债券在存续期间应遵守监管机构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张家口银行应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并在发行结束后10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质量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