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网络消费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十件网络消费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发布会上说,当前,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消费方式之一。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也随之增长,近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9.9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3万件。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为例,2018年一审审结1.2万件,2022年一审审结3.2万件,案件数量增长近两倍。除这两类案件以外,还有大量涉及产品责任、租赁合同、旅游合同等网络消费的案件。
贺小荣介绍,此次发布的十个网络消费典型案例精选自全国法院报送的数百起案件,涉及负面内容压制合同效力、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在线旅游预定服务、限时免单促销、二手商品交易、在线租赁、平台经营者责任、网络食品安全、格式条款效力等问题。
这十个案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持续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不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二是引导电商主体规范经营,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明确权利行使边界和责任范围,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葛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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