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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深圳住房保障署联合南山住建局发布人才房项目配售公告。其中关于深圳人才房的购入条件,有两个重要变化:一是降低了未婚购买可售人才房的年龄限制门槛,由35周岁下调为30周岁;二是放宽了对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原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现仅要求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具体来看,认购该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第一队列和第二队列。其中,第一队列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二队列为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深圳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深圳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张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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