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爱玲 摄
“鸳鸯楼”大多坐落于现在的思明区筼筜街道振兴新村。记者 陈理杰 摄
“鸳鸯楼”,是厦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龄新婚夫妇难忘的记忆。 记者 陈理杰 摄
(资料图)
口述人
蔡国烟(退休新闻工作者)
“‘鸳鸯楼’的建造是时代的特殊产物。但‘鸳鸯楼’确实可以说是当时厦门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富有人情味的一个具体体现。”蔡国烟说。
人口0.4%。其中,男性占约80%,女性占19.7%(调查数),28-35岁年龄段占84.6%。蔡国烟翻出当年的采访记录本,指着上面的数据告诉记者,大量的晚婚晚育大龄青年无房结婚,成为当时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鸳鸯楼”政策实施后,市总工会组织两批共103对大龄青年举办集体婚礼,迁入新居。
根据蔡国烟的笔记,“鸳鸯楼”面积平均每户30平方米,房间的朝向、层次靠抽签而定。“住户数共有197对,月租金0.10元/m^2 。除了面向在职青年提供外,也向适合条件的大龄未婚青年如个体户、待业青年提供。”蔡国烟说,当时单位分房都要5年以上老职工才能参加评选,青年职工工龄不够长,评不上,但“鸳鸯楼”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情况。另外,有6对个体户大龄新婚夫妇也入住了“鸳鸯楼”。
“享受到‘鸳鸯楼’的福利,青年工人工作更安心。”蔡国烟说,“这些大龄新婚青年的家长、亲友对政府是十分感激的。”据他了解,当时厦门编织厂有4对残疾大龄青年,就有3对评上了房,都写了感谢信。
此外,各单位响应号召,在自建的宿舍中,也先安排给大龄青年用于结婚共544套房子。
“鸳鸯楼”背后人情味浓
蔡国烟还与记者分享了当时采访的趣事。1986年2月,为了完成这篇报道,他前往振兴新村,准备采访几位入住的大龄青年新婚夫妇。因为正值春节期间,屋主多外出走亲访友,他连续敲了几次空门。最后,他随机敲响了振兴新村某栋502室。门开了,一对青年夫妇热情地接待了他。
男主人名叫陈礼兴,是市搬运公司机修厂四级工;女主人名叫周丽玉,是开元消防器材厂三级工。“他们非常热情,捧出蜜饯、糖盒请我吃。因为天气寒冷,见我冻得脸青,还泡咖啡给我暖身。我说,‘恭喜你们!’新娘笑道:‘谢谢’!”蔡国烟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 这对夫妇分到的是一房一厅,面积31平方米,有灶房、厕所、阳台等,房租每月3元多。室内有彩电、洗衣机、沙发、挂钟、吊灯等,布置得很温馨。
陈礼兴告诉蔡国烟,他父母都是工人,一家有兄弟姐妹7人,除两个妹妹出嫁以外,全家7个人挤住在30多平方米的老屋。搬运公司盖房不多,他快40岁了,谈恋爱4年了,因为住房没办法解决,一直拖到分到了鸳鸯楼才成婚。“这次,照规则分房,用抽签的,很公平,真‘照起工’!”陈礼兴这么告诉蔡国烟。
后来,在那篇报道中,蔡国烟这样描述这对新婚夫妇的情况:“春节期间,记者到住进楼房里的一对新婚夫妇家做客。新郎快40岁了,是搬运公司的机修工。新娘也30岁出头,是一家集体企业的工人。两人相爱了4年之久。但过去由于男方一家7口只住了一间房子,他们迟迟不能结婚。现在,他们两人住的是一套一室一厅,面积为30多平方米的房屋。看着现在宽敞的新居,新娘抿着嘴笑了。”透过文字,仍能感受到当年那对大龄新婚夫妇的喜悦之情。
一间小小的房间就能让一个人、一个家庭获得巨大的幸福感和满足感。蔡国烟告诉记者,“鸳鸯楼”是上世纪80年代的特殊产物。但它的出现,可以说是当时厦门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富有人情味的一个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