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测试)是一家以伺服液压测试设备和汽车测试试验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等综合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创业板拟上市公司。
招股书显示,博科测试先后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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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博科测试申报材料披露的部分外销收入、关联自然人任职情况和部分关联交易自相矛盾,而且未披露对部分在职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的关联交易。
对意大利的外销收入自相矛盾
首轮问询回复在“境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收入构成”中显示,2021年度,博科测试对意大利的外销收入为19.55万元。
首轮问询回复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重叠情形下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中又显示,2021年度,博科测试对外商Belotti Sistemi S.A.S的销售金额为117.44万元。
搜索Belotti Sistemi S.A.S的住所信息,该外商位于意大利中北部托斯卡纳大区马萨-卡拉拉市。也就是说,博科测试的这一外销客户为意大利企业。
可是,2021年度,博科测试对单一意大利客户Belotti Sistemi S.A.S的外销金额117.44万元,比公司对整个意大利国家的外销总金额19.55万元,高了500.72%!请问公司该如何解释这一异常的外销数据呢?
关联自然人的任职情况和薪酬支付都存疑
招股书显示,安超为博科测试创始股东,目前是公司直接持股超5%股东Tong Li(仝莉)的配偶,也是实控人之一仝雷的姐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安伟为安超的兄弟,同样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签署于2023年4月6日的招股书上会稿显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安伟为员工持股平台北京博科景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景盛)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博科景盛0.57%的合伙份额,目前在公司任职情况为“无”。换句话说,安伟并未在公司任职。
同样签署于2023年4月6日的首轮问询回复(2022年财报更新版)在“安超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中显示,安伟系博科测试机械设计工程师。在“相关自然人等关联方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中又显示,截至2022年末,安伟为公司“生产及技术服务人员”。
上述两份申报材料的签署日均为2023年4月6日,但一方面称安伟未在博科测试担任任何职务,另一方面又称其担任了公司测试机械设计工程师一职。这样自相矛盾的关联自然人任职信息,公司又该如何解释?
此外,招股书在上述博科景盛合伙人情况明细中又显示,合伙人段轶男担任博科测试“南区总经理、博科上海(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招股书在“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中又显示,段轶男为博科测试董事、总经理段鲁男之弟,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换句话说,段轶男应该是在公司任职(非董监高)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向段轶男支付的薪酬,也应属于经常性关联交易。
可是,招股书在“关联交易”中仅披露了博科测试向董监高支付的薪酬,对于类似段轶男、安伟这些报告期内在公司担任非董监高职务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却并未披露向其支付薪酬的任何信息。恐怕有遗漏经常性关联交易之嫌。
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应付账款对不上
招股书在“经营性应付关联方款项”中显示,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末,博科测试对关联方宝克(中国)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克中国)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48.74万元和3026万元。2021年度,上述关联应付账款余额同比增长了2877.26万元。
但招股书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中又显示,2021年度,博科测试对宝克中国的关联采购额仅为2568.18万元。
两相比较,2021年度,博科测试对宝克中国的关联应付账款余额同比增加额(2877.26万元),比公司对宝克中国的关联采购额(2568.18万元),高了309.08万元。
此外,招股书申报稿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中显示,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末,博科测试向实控人之一、董事长李景列拆入资金余额都为91.10万元。也就是说,截至2020年末,这笔借款账龄至少为“1年以上”。
招股书上会稿在“其他应付款”中显示,截至2020年末,博科测试其他应付款总额为148.91万元。当期末公司向李景列拆入资金余额(91.10万元),占其他应付款总额之比为61.18%,这笔拆借款应付余额在期末其他应付款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可是,审计报告在“其他应付款”中显示,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