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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创环境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权结构存在不清晰、不稳定风险

来源:挖贝网

5月9日,启创环境(872515)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近日发布公告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系启创环境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对公司涉嫌股权代持事项进行核查,公司自查并经主办券商核查确认公司股东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股权转让情况:


(相关资料图)

2015年启创环境新三板挂牌前,启创环境实际控制人许海民与两个第三方中介机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其以1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1,000万股股权及500万股股权,相关合伙企业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打款,否则许海民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由于第三方中介机构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价款的支付,许海民与其签订《终止协议》,约定终止股份转让事项,退回相关投资款项,上述第三方中介机构也从未登记于启创环境股东名册。

经核查,上述第三方中介机构曾以其持有的启创环境未来的标的股权对外募集多名自然人投资者入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间接投资启创环境,其中部分投资者获得了启创环境盖章出具的股权证书,历史上各位自然人投资者均未登记于合伙企业工商资料上。

上述部分投资者持有启创环境盖章出具的股权证书,导致启创环境的股权结构存在不清晰、不稳定的风险。

(2)股权代持事项

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自查,许海民及其控制的宜兴科信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7名投资者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共计代持74万股,涉及金额215万元。

主办券商尚未获取所有投资者的流水、股权证书原件、相关协议原件,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主办券商正在向公司及股东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公司及股东提供相关资料,后续将结合公司及股东进一步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

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学习,并结合核查结论督促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上述股权代持事项所涉投资人回购诉求及代持事项尚未完全解决。公司已要求股东及时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决策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50,615.25元,同比下滑23.77%。

资料显示,启创环境所属行业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业,是致力于水环境治理的环保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环保专业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调试与运营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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