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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丽明股份(证券代码:831306)股东赵孝国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0.5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2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1月2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程丽丽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0.2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12,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7,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1月2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权质押有助于公司向银行取得融资,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据了解,此次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丽明股份致力于汽车电子嵌入式软件研发及服务、行业信息化软件研发及服务领域方面的各项业务,为国内整车厂、汽车零部件厂商、汽车销售集团、汽车后市场渠道代理商、IT系统集成商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