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汤琪)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对再审申请人福州市晋安区盛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丰公司)与被申请人郑云、吴林炎、郭秋娥、吴丰宇、龙岩市龙驰塔水泥有限公司、连洁文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一案公开开庭询问。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到巡回区法院巡回开庭的首起案件。
据了解,该案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福建省福州市,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询问。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周伦军、汪军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决定在进一步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双方的意见,并就案件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择期对案件作出裁决。
记者了解到,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五省市,案件数位居各巡回法庭之首,且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多。自2016年12月28日揭牌至2017年2月23日,已立案313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行政案件192件,刑事案件14件。已审结案件45件,其中民事案件12件,行政案件30件,刑事案件3件。(完)